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召回制度,履行产品召回义务;实施一级召回的,医疗器械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发布;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应当将仅在境外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条例与办法,提升医疗器械召回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召回信息管理,按照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部署,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依托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开发了召回信息上报功能,用于上报国产和进口产品的一级召回,以及进口产品境外召回信息。
为帮助企业掌握召回信息上报操作流程,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录制了系统操作视频,详细讲解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相关操作、召回信息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医疗器械召回信息上报流程